2008年11月20日 星期四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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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综合监管股工作职责

  一、监督实施药品、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。
  二、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,省食药监局制定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医疗器械规定标准。
  三、监督实施药品、医疗器械分类管理;负责药品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。
  四、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质量、经营质量和中药材质量管理规范。
  五、依法监管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毒性药品、放射性药品;对医疗器械计量品种、特殊药品品种和非盈利的避孕医疗器械实施监管。
  六、监督检查、抽验药品生产企业、经营企业、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;监督、抽验医疗器械质量;监管中药材种植和集贸市场的中药材销售。
  七、受理药品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、投诉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的行为和责任人。
  八、监督检查药品、医疗器械广告。
  九、负责各种案件报表的总结上报工作。
  十、负责药店申请开办、变更、换证工作和GSP认证工作。
  十一、负责执法文书的规范书写、装订、存档工作。
  十二、负责对监督性药品的抽验工作。
  十三、建立健全全区涉药机构档案,探索分类管理,掌握市场动态变化。
  十四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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